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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种作业相关知识

[日期:2023-10-18]   来源:云南技能考试网  作者:云南技能考试网   阅读:227次

一、工业动火

(一)工业动火内容

动火是指在燃气管道和设备上或其他禁火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程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对动火作业的管理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动火运作过程的监督管理、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动火管理职责的落实。

(二)工业动火种类

长距离输油、气管道的站内生产区检修动火、生活动火,在油罐、输油管道上或与油罐、输油管道连接部位的动火,均属动火管理范围,其种类有:

(1)电焊、气焊、铅焊、锡焊;

(2)吸烟、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不包括在生产区域内、化验室内实验分析用的电炉喷灯和酒精灯);

(3)熬沥青、燃烤其他物件;

(4)明火取暖或明火照明;

(5)在生产区或油罐区内使用临时电源、临时电线,包括使用电钻、风镐、砂轮等;

(6)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内;

(7)用雷管炸药等爆破方法拆除混凝土构件。

动火级别的划分:根据动火的危险程度分为三级动火管理。

一级动火:直接在输油干线和站内原油管线上的动火。在管道大修时,进行补焊加强施工可根据管内压力不同而降低动火级别。一般情况下,在周围开阔的野外,管内压力小于1MPa时,可作为二、三级动火,但必须有安全措施。一级动火包括:

(1)直接在油罐及其附件和油罐防火堤以内的动火;

(2)在油泵房、液化气站和成品油库区围墙以内的动火;

(3)在用压缩机厂房内的管件和仪表处的动火;

(4)在直径不小于426mm的长距离油气管线干线上的停输动火。

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48h。

二级动火包括:

(1)在装卸油栈桥、油泵房、阀组间、计量间、地下管沟、加热炉操作间、非原油管线上的动火;

(2)在下水道、燃料油管线、污油池、油沟(包括5cm以内区域)的动火;

(3)在变电所、电动机间或遇有油气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内的动火。

三级动火:在输油泵站生产区,除一、二级动火外的其他地方动火。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的非油气工艺系统动火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h。

根据不同动火级别,应配备不同的消防器械。

(1)一级动火现场应配置100kg以上泡沫或干粉灭火车2台,10kg泡沫灭火器10个,还有沙箱、牛毛毡等。较大规模动火时,按照安全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2)二级动火现场视周围环境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泡沫、四氯化碳、沙箱等灭火用具。

(3)三级动火现场,应视情况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械。

(三)输气管道动火安全知识

输气管道维修时,动火现场5m以内应无易燃物,动火现场作业坑内应有出入坑梯,以便于紧急撤离。更换输气管道时,割开的管段内沉积有黑棕色的硫化铁时,应用清水洗干净,防止其自燃。更换输气管段排放管内天然气,应先点火后放空。


二、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特级及特殊高处作业应制订作业方案。紧急情况时,可由现场负责人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作业后立即报业务主管部门。

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1)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严重关节炎、手脚残废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酒后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并需培训合格。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包括: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使用时必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空间。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必须使用经安全带静载荷实验和安全绳冲击试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带,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有无破裂和损伤。安全带静荷载试验是指用3000N的力拉5min。安全绳冲击试验是指用800N的重物体由3m高处自由坠落悬空。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搭架人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并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梯子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机构必须牢固。踏步间不得大于40mm;人字梯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时,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防滑措施。梯子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不许蹬在梯子顶端工作,用靠梯时人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4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2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如在悬空的板上架设梯子,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禁止多人在同一架梯上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

高处作业需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各种大小工具要有防掉绳,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不得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0m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进入受限空间管理

(一)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是指除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1.物理条件

(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2.危险特征

(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

(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4)其他特殊情况。

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二)进入

进入是指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三)管理要求

(1)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

(5)在进入受限空间前,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在现场。

(四)受限空间辨识

(1)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受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

(2)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受限空间,预先制订安全工作方案。每年应对所有的安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

(3)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无需工具、钥匙就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的词语。

(五)进入前准备

1.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与其相连的附属管道应断开或用盲板隔离,相关设备应在机械上和电气上被隔离并挂牌。同时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并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如涉及管线打开时,应附管线打开作业的要求。

2.清理、清洗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清空。

(2)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3)中和危害物。

(4)置换。

3.气体检测1)检测要求

(1)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事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2)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检测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

(3)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

(4)当取样人员在受限空间外无法完成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应制订特别的控制措施,获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5)进入受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

2)检测标准

(1)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2)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5%(体积)。

②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2%(体积)。

同时还应考虑作业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气体。

③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

(六)安全措施

1.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2.温度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3.通风

(1)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并尽可能抽取远离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

(2)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4.受限空间内设备

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

5.照明及电气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6.防坠落、防滑跌

受限空间内可能会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订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7.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8.静电防护

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受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检测。

9.工具、材料清点

携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七)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h。

(2)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

(八)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

(1)每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制订书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应急预案。

(2)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救援之前,应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获得授权的救援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救生索等以便救援,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应携带气体防护设备,除非该装备可能会阻碍救援或产生更大的危害。

(九)安全职责

1.作业申请人

(1)作业申请人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2)办理作业许可证。

(3)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4)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

(6)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2.作业批准人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2)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5)批准和取消作业。

3.作业人员

(1)熟悉作业内容,清楚安全条件和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2)熟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参加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的评估。

(4)掌握正确使用进入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5)清楚作业过程中与监护人员的沟通方式及紧急情况时的撤离方式。

(6)严格按安全工作方案和作业许可证内容的要求作业。

(7)在违反安全规程的强令作业、削减风险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4.作业监护人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负责监视作业条件变化情况及受限空间内外活动过程。

(3)掌握作业人员情况并与其保持沟通,负责作业人员进入和出来时的清点并登记名字。

(4)清楚应急联络电话、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

(5)在入口处监护,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6)紧急情况下发出救援信息、启动撤离行动,并在受限空间外实施救援。

(十)特殊情况

1.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

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如把头伸入30cm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在这些情况下,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宜采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以控制此类作业风险。

2.围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

(1)高于1.2m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

(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3.动土或开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

(1)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m,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2)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4)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的。

4.惰性气体吹扫空间

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可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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