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塔吊作业人员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管理

[日期:2023-11-05]   来源:云南技能考试网  作者:云南技能考试网   阅读:202次

所有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设备生产企业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的注册资金限制,应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上具有特殊要求的也必须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产品备案登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21]76号)规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及设备要有《省级以上检测单位检验报告》。

将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作为塔式起重机安装报验的必备条件,由塔式起重机设备的销售或提供单位配套安装,该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纳入塔式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中。该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以摊销的形式进入塔式起重机的租赁费用中,以减少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和减少设备的闲置。这更有利于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塔式起重机产权(租赁)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设备日常巡检与维保等环节的管理,充分利用系统以提高设备的安全管理效率。

检验检测企业应加强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人员的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检验检测人员责任心,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套用铭牌设备、未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检验检测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