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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矿山安全员培训:非煤矿山采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

[日期:2023-06-13]   来源:云南技能考试网  作者:云南技能考试网   阅读:371次

一、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对所担负监察区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依据法规、法则检查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意见。

4、对工作中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报考咨询:18206863120(微信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如建筑施工安全员要参加住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取证;道路运输单位安全员要参加交通运输系统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危险品、矿山及其他单位安全员取证由政府安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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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名资料:

1、本人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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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采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

一、掘进
    (一)、掘进作业安全规程
    1、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杜绝无设计的口头协议工程。
    2、工程设计和施工通知单,必须包括地质概况,施工目的、施工单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重大工程必须编写安全专篇,安全措施必须认真、详细、具体。
    3、工程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签字、报施工单位、分管副矿长、安全部,生技部存档案备查。
    4、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后,必须认真安排,并向凿岩工、扒装工讲明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现场进行安排。
    5、作业前,首先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有不安全因素必须首先进行处理,否则不得作业,主要应详细检查作业场所的地质情况、浮石处理情况、支护情况、管、线路架设情况、通风情况等。
    6、凿岩工应严格按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邦应实施光面爆破,以减少岩体的破坏,增加安全强度,掘进面最佳顶板为三心拱型。
    7、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严禁明火单点炮,严禁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严禁边凿岩边装药。
    8、掘进面凿岩工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放炮时必须通知相邻作业 面,并按规定设好警戒,确认无误后,方可撤除警戒。
    9、爆破工放炮后,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10、扒装工进入作业面前,必须首先接好照明,检查作业面通风情况,严禁冒险作业;进入作业面的扒装工严禁干式扒装。
    11、扒装工必须进行排险和敲邦问顶,排险时必须双人作业,一人照明监护,一人排险,严禁单人排险。排险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严禁带浮石作业。
    12、作业面必须排净浮石,并按规定清挖水沟。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好作业面的卫生,并做到人走灯灭。
    13、需要支护地点,必须及时通知支护工进行支护。
    14、掘进面严禁使用高压风进行通风,所设局扇必须管好、用好。
    15、掘进面必须及时打好风、水、管线路眼,并吊挂整齐。
    16.、天井掘进时必须架设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保险带。
    (二)、掘进工程管理标准
    1、巷道工程的推进要落实支护措施,对破碎地段及时采用木质、锚索、锚杆、锚网、喷浆及钢架等支护手段加以维护,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系数。
    2、天井掘进至7m时应架设安全作业平台,安全作业平台距天井工作面不应超过2.5m;人行、溜渣间必须分开。
    3、工作面照明良好,灯线架设规范,灯泡功率100W,灯距不大于15米,无明线头,严禁乱拉乱挂。
    4、各种电缆、风水管的架设符合要求,禁止电缆与风水管混架,电缆不得置于水中(尤其接头处);停车后电缆应及时盘起。
    5、贯通工程必须在贯通前(不小于10米)通知有关人员,并设置警戒;当两个相贯通工作面相距15米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
    6、四大工种人员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按规范作业。
    7、爆破物品的临时存放及使用均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溜井防坠落措施到位,格筛、护栏、标志、照明设置齐全。护栏高度1.05-1.2M(特殊地段加高),网格不大于38×50CM2,格筛两平行轨中心线距离不超过40CM,焊接牢固。
    9、电气焊等设备按技术操作规程使用,防护措施要及时到位,劳保用品佩戴齐全。

二、硐室作业安全规程
    1、 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杜绝无设计的口头协议工程。
    2、 工程设计和施工通知单,必须包括地质概况,施工目的、施工单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重大工程必须编写安全专篇,安全措施必须认真、详细、具体。
    3、 工程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签字、报施工单位、分管副矿长、安全部,生技部存档案备查。
    4、 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后,必须认真安排,并向凿岩工、扒装工讲明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现场进行安排。
    5、 凿岩工应严格按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邦应实施光面爆破,以减少岩体的破坏,增加安全强度,掘进面最佳顶板为三心拱型。
    6、 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严禁明火单点炮,严禁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严禁边凿岩边装药。
    7、 落实控制爆破护顶技术,保证工程质量,顶板平整成拱形,无浮石,严禁带浮石作业。
    8、 扒装工、排险支护工进入硐室后,必须先布好照明,灯距不得超过8米,灯泡功率100W,灯线不得有明线头,不得违规架设。检查通风情况和顶底板情况,不允许冒险作业。作业前,先排险(硐室排险工具配备齐全(一长、一短)且质量符合标准)。禁止带险情和干式扒装,禁止单人作业和单人排险。
    9、 排险支护工对破碎地段或排不下来的浮石,必须做好记号,需爆破和打锚杆的,必须通知凿岩工及时打眼,安设锚杆或爆破。局部需进行木支护的,必须立即进行支护,并保证牢固可靠。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进行封堵。
    10、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出作业面,并带好个人照明工具,严禁在作业面休息。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车间有关领导汇报。
    11、 加强支护管理,视现场情况确定合理的支护方案,确保安全可靠。
    三、采场作业安全规程:
    1、 采场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并连通上、下中段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并设有梯子,顺路人行井,通风井必须畅通,通上中段天井必须有梯子和大绳。
    2、 采场中有良好的照明。
    3、 在工程施工时,必须先进行人行井及其联络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采用脉内布置顺路人行井时,严禁整个分层一次爆破落矿。
    4、 对采场顶板进行光面爆破,炮眼布置均匀,保证顶板平整。
    5、 采场控顶高度不超3米,顶板管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及时排险顶板浮石。
    6、 严格按设计和现场指挥施工。
    7、 严禁人员从炮头处进入采场。
    8、 对不稳定地段要及时采取木支护、锚杆支护、锚杆网联合支护。
    9、 围岩松软不稳定的回采作业面,采准、切割巷道须采取支护措施。
    10、 作业人员在每次进入采场作业前,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马上停止作业处理,发现大冒顶征兆,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1、 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好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12、 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凿岩机的最小供风量,应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13、 防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安全背甲等劳保用品。
    14、 作业人员在采场作业时,要注意观察采场内矿岩的变化,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5、 在每分层采矿与上层联络道接近透位置,必须将一层联络道贯通,以防下口堵塞。人行井必须保持畅通。
    四、天井(溜井)施工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面必须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采用36伏的安全电压,线路绝缘要保护良好。
    2、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及个人照明工具。
    3、天井、溜井采用普通法掘进时,应架设工作平台,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设有梯子间等设施。
    4、架设的顺行梯子,必须安装牢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并固定牢固。
    5、凿岩前,必须确定作业面通风良好后,方可到达工作面,并将邦壁撤底排查浮石。
    6、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电起爆器,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方可爆破。
    7、当天井、溜井、掘进到距上部7~10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爆破前设好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