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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化工从业人员证书培训: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理念

[日期:2024-01-17]   来源:云南技能考试网  作者:云南技能考试网   阅读:125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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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一、考证类别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证要求

(一)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3、氯化工艺作业:

4、硝化工艺作业:

5、合成氨工艺作业:

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7、氟化工艺作业:

8、加氢工艺作业:

9、重氮化工艺作业:

10、氧化工艺作业:

11、过氧化工艺作业:

12、胺基化工艺作业:

13、磺化工艺作业:

14、聚合工艺作业:

15、烷基化工艺作业:

16、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

17、电石生产工艺作业:

18、偶氮化工艺作业:

19、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20、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

为落实国家安全政策法规的要求,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新员工、继续教育员工,班组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危化品管理人员,包括厂长经理、生产厂长经理、仓库保管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一线员工(危化品操作工)、危化品采购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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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理念

本章考核要点

*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熟悉氯化工艺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安全第一”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当然,对于“安全第一”的方针也要有正确的理解,不是说安全投入越多越好,安全系数越高越好,更不能理解成了保证安全而将一些高危行业统统关闭,而是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同时,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与“安全第一”的提法是一致的。

“预防为主”是指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努力做到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补救。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虽然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还不能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事故是可以预防和减少的。

“综合治理”就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订,又将这一概念写入法律,反映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律特点。在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治标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实施治本之策,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社会监督以及追究事故责任、查处违法违纪等方面着手,解决影响制约我国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二、安全生产理念

《安全生产法》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确立为安全生产理念。

“以人为本”,首先必须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安全发展强调“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本,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

坚持安全发展,在生产中获得安全保障,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保持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必然要求。安全发展的核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级政府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之中,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和同步推进。

安全发展体现了我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反映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而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实现安全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形势彻底好转。正确把握“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积极、前瞻、深远的战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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