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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起重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起重机的理论知识

[日期:2023-08-29]   来源:云南技能考试网  作者:云南技能考试网   阅读:269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转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统-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向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报考咨询:18206863120(微信同号)

考试形式:理论+实操,本人参考、单人单桌、机考、及格分为70分,考完试2-3个星期出证。

起重机作业证书分为: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Q2)以及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A5)。

起重机作业证证书信息查询入口: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2份。

3、2寸白底证件照 4张

4、初中及初中以上的毕业证复印件2张。

5、县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检表1份。(体检日期1年内即为有效)

起重司机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范围: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及相应指挥人员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从事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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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操作安全操作要点


1.安全站位在吊装作业中,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站在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等都是十分危险的,一旦发生危险极不易躲开。所以,工作人员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时刻注意,还需要互相提醒、检查落实,以防不测。


2.对被吊物体绑扎一定要牢高空吊装拆除时对被吊物要采取“锁”而不是“兜”;对被吊物的尖锐棱角要采取“垫”的措施。

3.滚筒缠绳不紧  大件吊装拆除,卷扬机滚筒上缠绕的钢绳排列较松,致使受大负荷的快绳勒进绳束,造成快绳剧烈抖动,极易失稳,结果经常出现继续作业危险,停又停不下来的尴尬局面。

4.吊装工具或吊点选择不当  设立吊装工具或借助管道、结构等作吊点吊物缺乏理论计算,靠经验估算的吊装工具或管道、结构吊物承载力不够或局部承载力不够,一处失稳,导致整体坍塌。

5.起重作业主要危险点:

•1.违章操作或设备故障造成行车吊物坠落,砸伤行车周围人员及设备;

•2.违章操作或设备故障造成行车吊物或挂钩碰撞周围人员或设备;

•3.违章操作或设备故障造成行车冲撞机械挡块,行车脱轨;

4.违章操作或设备故障造成行车相撞

 6.使用带有“毛病”的吊索具 有些人为了省事,找根绳扣就用,殊不知这是别人扔的报废的绳扣,有的受过内伤,有的局部退过火,还有的让电焊打过,而这些毛病和问题是不容易检查出来的;还有的贪图便宜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滑轮、吊环等不合格吊具,使工人作业时提心吊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请不要用别人扔的绳扣,对损坏报废的绳扣及时切断,防止他人误用;不要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吊具。

7.将麻绳当作安全绳因为麻绳的承载性能远远不及钢绳,而且麻绳在日常保管及使用中极易遭受损害而降低抗拉力,所以,使用麻绳作安全绳起不到安全作用,反而使人产生心理依赖造成事故。

8.未设警示区大件吊装及高空作业下方危险区域未及时拉设安全警示区和安排安全监护人,导致他人不明情况进入危险区域而发生事故。

9.危险区域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在天车梁上作业,事先与天车司机联系确认不够或因天车司机忙中出错的误操作,由于未采取挂警示旗、警示灯、设车档等措施,致使天车突然出现,施工人员躲避不及发生意外。

10.主要安全装置:

1.急停开关;
2.刹车装置;
3.超载限制器;
4.大车位置限位器;
5.小车位置限位器;
6.升降限位器;
7.吊钩防脱卡;
8.缓冲装置;
9.机械挡块;
10.大车防撞装置;

11.联动开关。

上升限位开关起到防止吊具起升到上极限位置时继续上升,拉断钢丝绳而发生坠落事故;

下降限位开关起到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2圈的安全圈数。(大部门行车的上升下降限位开关在行车内部,并且形式多种多样,无法从外观上直接看到,不便于检查,可通过操作检验其是否故障,需要由维保单位定期检查)。

刹车装置在行车内部,无法从外观上直接看到,不便于检查,可通过操作检验是否故障,需要由维保单位定期检查。

小车位置限位器触碰到减速挡块后,小车开始减速,当其触碰到停止挡块后,小车立即停止,即使再按前进按钮,小车也不再前进。
大车位置限位器在横梁上侧,无法从地面直接看到,不便于检查,可通过操作检验是否故障,需要由维保单位定期检查

电子防撞装置利用光或电波传播反射的测距原理,在两台行车相对运行到设定距离时,自动发出警报,并可以同时发车停车指令。
缓冲装置分为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当行车碰撞机械挡块或两行车相碰时起到缓冲作用。

机械挡块由固定在横梁上的铁块构成,起到阻挡行车前进防止行车悬挂物碰撞其他物体或者行车脱轨的作用。

电源缺相指示灯在三盏灯全亮的情况下表示电源供电正常,若有一盏灯不亮表示供电电源缺少一相,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吊钩防脱卡防止吊钩所挂物体从吊钩脱落。

12 行车安全操作流程

•一.开机前检查:

•开机前检查:

•1.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2.开车前依据现场设置的设备点检卡片设置的点检项目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完好、有效。如果控制器、制动器、起升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安全附件失效,严禁运行。

•3.点检完成填写现场设置的点检记录。

•二.工作中:

•11.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   2.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3.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4.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5.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6.工作完毕,小车应统一放在驾驶室相反方向,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7.如使用指挥信号进行吊装时,指挥人员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8.起吊物体,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   9.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0.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11.当上升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12.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13.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散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头顶上越过,吊运物件通常离地面不超过50厘米。

•14.同一跨两行车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安全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5.吊料时如遇到摆放多排、底座破碎而不打包的定尺料应不予起吊。

•16.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只有出现紧急情况或实验时,才能使用紧急断电开关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桥式起重机操作必须由持特种作业证人员进行,单梁起重机的操作可由公司考试认证的内部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2.起重机操作吊具选用必须符合载荷要求,严格遵守“十不吊”作业规范。

•3.定期检查检修保养设备。

吊装捆绑通常有三种方法

一、兜绳捆绑法:将吊装带从重物的底部穿过,绳头挂在吊钩上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装箱设备或外形比较规则的设备。

二、卡绳捆绑法:用卡环把吊索卡出一个绳圏,再用绳圈捆绑起吊重物的方法。采用卡绳捆绑法时,一般是把捆绑绳从重物下面穿过,然后再用卡把绳头和绳子中段卡接起来,绳子的中段在卡环中可以自由窜动,当捆绑绳受力之后,绳圈在捆绑点处对重物有一束紧的力,当重物达到垂直的程度后,捆绑绳在重物的表面就不会滑绳。

三、卡环连接捆绑法:用卡环把吊索的绳头和重物上的吊环、吊耳连接起来进行起吊重物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常用于吊耳或是吊环的设备、重物的捆绑,根据重物上的吊耳或是吊环的多少,采用相应的卡接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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